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和使用说明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我市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确定和发布工作,同时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16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等有关规定,特将《苏州工程造价信息》建材价格信息内容、发布和使用作如下说明:
一、建材价格信息包括指导价和信息价
指导价是多点采集、调查、分析、测算后定期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类建筑材料的当期市场平均价格,包括材料自采购地运至施工现场或工地仓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信息价是指建设工程中由于品牌、品质、产地不同,价格差异较大,不宜进行价格综合的材料,其生产商、供应商报价的信息。信息价需标注材料的品牌、或供应商或产地。
二、建材价格信息的发布
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信息价刊登在《苏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上,每月发布一次。
三、建材价格信息的使用
指导价是编(审)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调解造价争议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审核的参考信息。
信息价是参考性价格,供建设方、施工方、社会中介机构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在工程计价和建材采购决策时参考。
招标控制价的材料价格应按最近一期的指导价取定(指定品牌的材料除外),指导价没有发布的参照信息价或市场价,标底编制说明中应注明采用了哪一期指导价,并告知各投标人。
注:自2016年4月起,同时发布含税价格和除税价格,各类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时,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相应选取使用。